客户背景与需求
客户在乌鲁木齐做纺织品出口,2026 年第一笔订单出口哈萨克斯坦,自行申报退税时被退回,原因是报关单与进项发票的商品编码不一致。
客户原以为有报关单就能退税,实际退税看的是报关单、进项发票、收汇凭证三者能否对上。
办理过程与解决方案
第一步,对单证。把报关单、增值税专用发票、装箱单、提单逐票比对,商品名称与编码必须完全一致。
第二步,修进项。联系供应商重开票,编码按报关单口径调整,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。
第三步,补收汇。外汇到账后做收汇申报,确保金额与报关金额匹配。
第四步,重新申报。在退税申报期内提交,配合税务函调。
办理结果
30 个工作日首单退税到账,退税率 13%,资金周转压力明显缓解。
客户把后续订单的退税申报一并委托,我们按票建立台账。
